中国贸促会文件
中国贸促会指导和协调地方贸促机构的工作。中国贸促会的文件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
由【文号(待补充)】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21年07月19日起施行。
(2021年7月19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简称CCPIT。 第二条 中国贸促...
了解更多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申办事项调整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20〕166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20年05月11日起施行。
各相关企业: 接我国海关总署通报,中外双方海关定于2020年5月11日起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共同接受电子签章使用。为帮助我出口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更好发挥贸促会电子原产地签证和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我中心决定自2020年5...
了解更多中国贸促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办和使用原产地证书的补充通告
由贸促认证〔2020〕71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20年02月28日起施行。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更安全高效申办各类原产地证书和充分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减免实惠,结合近期有关国家海关反馈信息,现就后续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办和使用贸促会原产地证书事宜补充通告如下。 一、最大限度发挥“足不出户、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申办优势。 ...
了解更多关于免费出具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20〕47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20年02月06日起施行。
各有关出证机构: 当前正值我国全面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中国贸促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已出台一系列措施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进一步缓解企业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体现全国贸促机构担当奉献精神,从即日起,全国贸促...
了解更多关于贸促会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形式调整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603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20年01月06日起施行。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更好推广贸促会电子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参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要求,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对目前贸促会有关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形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针对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
了解更多关于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版规则正式实施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599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2019〕20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原产地规则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修改将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
了解更多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规则正式实施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272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9年08月20日起施行。
贸促认证〔2019〕272号 各相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附件1的附录B:...
了解更多中国贸促会关于调整原产地证书格式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206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9年05月20日起施行。
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为增强我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安全性,自2019年5月20日起,中国贸促会签发的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将做以下两点调整: 1、扫描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上的二维码可以获得证书第一栏的完整信息; 2、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上第一栏内容后系统将自动加打“* * *”,具有截止符...
了解更多关于调整商事证明业务相关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091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9年04月05日起施行。
各地方贸促会(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配合国家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2019年贸促工作要点中提出的简化商事证书签发流程的要求,现就调整商事证明业务相关文件认证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简化商业发票认证要求 商业发...
了解更多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9〕79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9年03月01日起施行。
贸促认证〔2019〕79号 各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将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19年3月1日起,依照中智自贸协定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
了解更多关于在全国正式启动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推广项目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8〕242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文件公布、自2018年06月12日起施行。
广大出口企业: 为更好推动贸促会原产地签证电子化进程,满足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需求,提升原产地领域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我中心决定于2018年6月12日在全国正式启动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推广项目。请有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需要的企业联系当地贸促会申请相关资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
了解更多关于发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8】230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8年06月01日起施行。
贸促会各地方签证机构: 为更好推动我会原产地签证电子化进程,满足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需求,提升原产地领域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制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细则将另行通知,届时企业可根据细则向当地贸促会申请...
了解更多中国贸促会关于启动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电子签发模式
由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中国贸促会公布、自2018年04月23日起施行。
广大出口企业: 自2009以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参与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相关工作,高质量签发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协议优惠政策。为更好推动原产地签证电子化进程,满足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跨境传输需求,提升原产地领域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国贸促会调整了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格式,并将...
了解更多关于调整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企业原产地证书申请流程的通知
由贸促认证【2018】115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8年03月15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企业原产地证书申请流程的通知内容附件中
了解更多贸促会关于变更商事认证相关管理制度中职能承担部门的通知
由贸促办〔2018〕50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8年01月17日起施行。
贸促办〔2018〕50号 各商事认证签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商事认证业务管理,根据我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调整情况,现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ATA单证册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印发)、《中国国际贸易...
了解更多贸促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由贸促办〔2016〕0794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6年10月10日起施行。
贸促办〔2016〕0794号 贸促会各商事证明出证机构: 为适应商事证明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商事证明事务管理,我会对2000年印发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事证明事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事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了解更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ATA单证册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由贸促商法〔2015〕105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6年01月08日起施行。
有关地方贸促会: 为适应ATA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ATA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总会对2013年印发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ATA单证册业务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ATA单证册业务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贸促会 &nbs...
了解更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业务与代办领事认证业务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节选)
由贸促商法〔2015〕0001号中国贸促会文件公布、自2015年04月17日起施行。
附件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业务与代办领事认证业务价格指导意见 (略) 四、商事证明业务收费价格范围为:形式证明80元/份-200元/份。其中5天内出证的收取100元/份;3天内出证的收取150元/份;现场要求办理的收取200元/份;一式多份的商事证明业务自第2份起可收取80元/份。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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