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3日 | 中国贸促会
自2009以来,中国贸促会积极参与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相关工作,高质量签发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协议优惠政策。为更好推动原产地签证电子化进程,满足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跨境传输需求,提升原产地领域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国贸促会调整了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格式,并将全面启用电子原产地证书签发模式。
根据海关总署与相关国家海关工作协调安排,上述新版证书格式和电子原产地证签发模式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版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见附件)增加了证书印刷号、证书申请编号、二维码防伪标识、ICC认证链标识、防复印区域、证书查询网址等元素。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可显示该份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防复印区域为灰色底纹无字迹显示,被复印后复印件的该区域显示FORGED字样。证书查询网址可通过输入证书印刷号及证书申请编号查询该份证书相关信息。
新版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将采用统一的电子印章样式,由工作系统直接打印生成。
新版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统一采用电子原产地证签发模式,相关商品信息备案、证书填制、证书审核等操作程序和要求不做调整。中国贸促会将不再使用统一印制的亚太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地证书空白格式进行套打证书,各优惠原产地签证机构和采用自主打印方式的企业均使用A4规格普通复印纸和打印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激光彩色打印机直接打印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
1、5月1日起,首次使用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打印原产地证书,需更新打印组件及打印模版方能启动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模版。更新方法:在自动更新弹出窗口中进行更新选择或在启动打印组件后进行更新组件及更新模版设置。
2、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均需打印背页说明,未打印背页说明的证书视为无效,须在打印组件中完成背页打印操作。
3.根据亚太优惠贸易安排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出口时或者装运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超出此时间的证书申请签证机构不予受理。
请广大出口企业密切关注中国贸促会发布的相关工作信息,了解原产地签证工作动态,如在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申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报网站上的客服软件或联系当地贸促会进行咨询,获得具体的签证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贸促会新版亚太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格式样本及相关特征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贸促会新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样本
(一)中国贸促会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ASIA-PACIFIC AGREEMENT
(二)贸促会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防伪说明
1. 证书右上角一栏设置QRCode二维码标识。扫描该标识可显示该份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
2. 证书右上角一栏设置了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标识(参见注释)。
3. 证书第3栏设置了防伪标识区。证书该区域为灰色底纹无字迹显示,被复印后复印件的该区域显示FORGED字样。
注释:
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是国际商会为提升全球商会原产地证签发业务的统一性而启动的工作项目,并于2012年通过世界海关组织正式告知各成员国海关。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旨在建立原产地证书的国际认证系统、建立商会和海关均可使用的原产地证书国际数据库;统一签证服务标准,规范签证操作程序、改进认证技术;在成员商会的原产地证书上加载统一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于2013年正式加入国际商会原产地证书认证链,获得使用全球统一标识授权,在所签发原产地证书上加载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