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13日 来源: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欧盟委员会8日宣布,对中国耐腐蚀钢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在未来5年内对上述产品征收17.2%至27.9%的反倾销税。 2017年8月,欧委会初裁对中国耐腐蚀钢产品征收17.2%至28.5%的临时反倾销税,所涉中国企业包括河钢集团、首钢集团、沙钢集团等。据其公布的数据,欧盟耐腐蚀钢产品市场价值约46亿欧元,中国企业占其中约20%的份额。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当天表示,欧方在此次调查中仍然采用“替代国”方法,以巴西企业的数据来替代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数据,人为抬高了倾销幅度,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希望欧方切实履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义务,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近年来,欧盟多次实施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措施。1月底,欧委会宣布对中国铸铁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来源:新华思路数据库 2月9日)
马来西亚对中韩泰冷轧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
马来西亚政府8日宣布,对从中国、韩国和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冷轧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在一份声明中说,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对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和泰国进口的冷轧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从2018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7日。
声明说,这项反倾销调查于2017年5月启动,起因是一家马来西亚钢铁企业代表本地冷轧不锈钢行业提出申诉,指控上述国家或地区以远低于内部市场的价格向马来西亚倾销产品。
声明同时公布了反倾销税率。针对中国大陆企业,山西太钢不锈的产品将被征收2.68%的反倾销税,其他企业将被征收23.95%的反倾销税。台湾、韩国及泰国企业面临的最高反倾销税率为111.61%。(来源:新华思路数据库 2月9日)
亚麻纱遭印度反倾销调查
2018年2月7日,应Jaya Shree Textiles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亚麻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3061090、5306209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包括2014年4月~2015年3月、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和倾销调查期(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利害关系方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日内向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DGAD)提交本次调查有关信息和听证会书面申请、调查问卷答卷回复以及对本案的评述意见等。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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