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名称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提交原产地证注册企业CA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3年09月05日    来源: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正式与国际商会(ICC)签署加入国际商会原产地证书认证链体系相关协议,成为国际商会(ICC)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成员。认证链成员商会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书和电子原产地证书均使用国际商会(ICC)认证标识,这种新格式的原产地证书将于今年10月31日全面启用,目前使用的原产地证书格式将在新格式原产地证书启用后作废。
为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维护贸促会网络签证平台的稳定性,顺利衔接新格式的原产地证书网上应用,中国贸促会要求启用企业CA数字证书。自2013年 10月1日起,企业办理网上业务须使用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系统。CA数字证书的有关部署方法,已经公布在网站(http://www.co.ccpit.org)的相关链接中。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贸促会法律中心)作为中国贸促会的授权执行机构,将认真执行中国贸促会“关于启用企业CA数字证书”的相关办法。因此,请各原产地证注册企业下载打印数字证书申请表后签名、
 
 
 
加盖企业公章,收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于9月15日前提交给我中心。确保新格式原产地证书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904室
咨询电话:65125180,020-28068680-1
北京贸促会出证认证QQ群:156994358
特此通知。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