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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8年12月12日 | 来源:原创

一、基本材料

  1. 《商事证明书申办表》(下载)(注:为让您以最快的速度领取证明书,如需发票,请务必在申请表备注栏目标注开票信息);
  2. 《介绍信》(下载);
  3.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书,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 如申请认证文书由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署的《签字授权备案表》(下载);
  5. 需认证的文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不同类型文书的佐证材料见下文);
  6. 如需同时办理领事认证,还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参见:代办领事认证(http://bjlsc.ccpitbj.org/cl

首次申请办理(尚未注册)的,还需提交《商事证明认证备案登记表》(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其复印件。

二、特殊文件所需佐证材料

以下文件除准备商事证明申办表、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外仍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商业发票

  1. 商业发票原件;
  2. 附发票复印件、报关单复印件或电子口岸打印联,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还需加盖骑缝章)的商业发票保函(下载模板)。
  3. 无法提供报关单的,需提供信用证或合同复印件。

(二)其他文书

  1. 自由销售证明: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机构检验证书(如商检健康证)、报关单、自由销售证明保函-下载(注:本要求仅针对有公司自行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不包括由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自由销售证书,如食药局出具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等;保函需盖公司公章并与自由销售证明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2.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ISO证书、CE证书、检测报告等:需提供出证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审计报告:需提供审计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报关单:海关总署将报关方式改为电子口岸无纸化报关后,我会报关单认证方式做如下调整:
    1. 对于部分口岸海关仍可出具加盖海关印章、验讫章或放行章的纸质报关单,我会商事证明书的出证方式不变
    2. 对于不再出具纸质报关单的口岸海关,企业需求选择以下两种出证方式:
      1. 由企业自行出具声明,说明出口报关货物的相关情况,将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系统内打印的报关单附于声明中,并担保打印报关单内容属实,与实际报关的内容一致(推荐格式见报关单认证相关范本)。我会证明声明上的企业印章属实,按商事证明中形式证明的收费标准收费。
      2. 由企业提交相关佐证,我会证明企业报关活动事实,按商事证明中事实性证明的收费标准收费,企业须提交下述证明文件:
        1. 企业报关单在海关系统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打印的报关单(企业留存联或其他可打印联):由企业加盖公章;如企业不能自主打印的,应提交代理报关单位打印的报关单(企业留存联或其
        2. 自主报关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海关报关企业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 代理报关单位提交加盖报关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 代理报关单位与企业签订的《代理报关委托书》
        5. 报关企业保函;(推荐格式见报关单认证相关范本)
        6. 代理报关单位保函(推荐格式见报关单认证相关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