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注册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2019年07月29日    来源: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在我中心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
  3. 填好的《申请原产地证明书等涉外经贸证明企业注册登记表》(下载);
    1. “批准经营出口机构名称”通常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机关,可以在商务部网站的相关页面(http://iecms.mofcom.gov.cn/)上查询。
    2. “批准经营出口文件号码”通常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备案登记表编号”。
  4. 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根据贸促会的要求提交认为必要的有关材料(需要时,我中心会告知)。

审核合格后,我们会向申请人提供注册编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A岛综合窗口

电话:010 89151758

传真:010-89151765 邮编:100161

星期一~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不对外办公,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打电话(010-89151758)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