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27. 填制《原产地证》第二栏有何要求?


2012年08月24日    来源: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27. 填制《原产地证》第二栏有何要求?

答:第2栏收货方(CONSIGNEE)。应填打最终收货方的名址,如信用证的要求留空,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或“TO ORDER”(凭指示)。也可声明“空白”,填打“BLANK”或一行“*”(星号)。本栏不得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