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进口原材料价值的百分比如何计算?
答:进口原材料价值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为:
进口原材料的价值
进口原材料价值百分比= ---------------- ×100%
工 厂 出 厂 价
“进口原材料价值” 是指直接用于制造或装配最终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价值, 即进口原材料、零部件时发票所列的 CIF价格, 不含进口关税。
“工厂出厂价” 是指付给制造厂生产的成品的价格。根据不同性质的出口商, 有不同的计算取值方法:
(1) 对实行收购制的外贸公司来讲, 是指支付给制造厂的货源收购价, 它包括制造厂的利税, 不包括外贸公司的管理费和外销利税;
(2) 对实行代理制的外贸公司来讲, 是指制造厂委托外贸公司外销时的工厂销售价, 它包括制造厂的利税, 不包括外贸公司应当获得的代理费;
(3) 对有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来讲, 是指本企业的出厂价,它包括了利税;
(4) 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讲, 是指本企业的出厂价或是销售的离岸价 (FOB),扣除利润和国内运保费;
(5) 对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的企业来讲, 是指进口料件价值、我方辅料价值、工缴费和管理费之和。
“管理费”是指不直接用于生产消耗的各种经费的总合,主要有:
固定资产折旧费 修理费 低值易耗摊销
办公费 差旅费 运输费
装卸费 包装费 广告费
租赁费 劳动保护费 设计试验检验费
环境保护费 工会经费 董事会费
顾问费 交际应酬费 场地使用费
技术转让费 工业产权费 无形资产摊销
开办费摊销 销售佣金及代销手续费 税金
不应列入“管理费”的是营业外支出,主要有:
投资损失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坏帐损失
罚款支出 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以前年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