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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核销
ATA单证册核销是指对ATA单证册内凭证和存根的审核来确认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是否按规定完成了暂准进出口和过境活动的过程。它包括海关核销和商会核销两个部分:
海关核销
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海关通过核销来确认哪些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未按海关规定正常复出口或办理结关手续,进而对持证人提出索赔,追缴相关税费。中国海关通过核销来确认哪些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未按海关规定正常复进口或办理结关手续,进而对持证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商会核销
商会通过核销及时掌握ATA单证册的使用情况,获取有关证据,有效避免海关索赔,保护持证人的利益。同时通过核销对持证人提交的担保进行调整。
申请时间
ATA单证册使用完毕后须在旅行结束后15日内完成。
申请地点
向ATA单证册的原签证商会申请核销。
提交文件
持证人在申请时提交的担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简称中国贸促会)有权依据ATA单证册核销使用的情况对其在形式和金额上进行调整(如退还押金、撤销保函等),但该调整不代表持证人责任和义务的解除,只要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了海关索赔,持证人都须在收到中国贸促会缴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索赔款。
常见错误
温馨提示
1. 持证人为什么要核查海关在ATA单证册存根上的签注?
每次办理ATA单证册的报关手续时,海关需要在相应的凭证和存根上同时签注,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存根会保留在ATA单证册内,并退还持证人。这其中的所有签注内容都将被认作是正确的。如果事后发现有错误、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除非持证人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海关的问题,否则一切责任由持证人承担。因此持证人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从办理出口手续开始就要认真检查海关在存根上对货物项号、相关期限,海关关别、地点、日期、关员签字、盖章等项签注内容是否正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事后引起争议和索赔,也才能使ATA单证册在商会顺利核销。
2. 存根中签注内容的修改是否会影响ATA单证册在商会的核销?
只有海关有权利在ATA单证册存根上进行签注,而且海关对自己签注内容的修改会盖章给予确认。因此存根上的内容如能确认是海关的修改,则不会影响ATA单证册在商会的核销,否则的话需要进行核实而暂时不能核销。
3. 在复出口期限后才办理了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复出口手续的ATA单证册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对于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没有在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海关规定的“货物复出口向海关申报的最后日期”前复出口,而是在该期限后才办理了复出口手续的情况,很多持证人认为只要ATA单证册获得了复出口的签注,就意味着海关对该超期行为已经给予了认可,否则海关应该不会让货物复出口。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原因在于ATA单证册制度由于有国际连保系统作为后盾,对持证人的超期违规行为,海关并不需要让货物长期滞留直至处罚完毕后再给办理复出口手续,而是可以在事后通过国际连保系统再对持证人进行处罚,这样可以避免影响持证人的行程,也会提高通关的效率。因此对于超期复出口的情况,即使ATA单证册获得了海关的复出口签注也不能在商会正常核销。
4. 在中国海关使用过,但在国外海关没有使用过的ATA单证册,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如果ATA单证册出口和复进口存根在中国海关获得了正常签注,而ATA单证册内其它所有的存根原件未被海关签注,且与存根相对应的所有凭证原件(须与申请时数量完全吻合)也均未使用并完好保留在ATA单证册内的话,持证人可以在商会办理核销手续。
5. ATA单证册在签发后,由于某些原因未能使用,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如果ATA单证册内所有存根原件均未被海关签注,且与存根相对应的所有凭证原件(须与申请时数量完全吻合)均完好保留在ATA单证册内的话,持证人可以向签证商会申请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