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4日 | 来源: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帮助我中心“原产地证”注册企业能充分了解和有效运用贸促系统包括“原产地证”签发等各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及时、正确和规范的办理相关的商事认证业务,防范外贸业务中的隐患与风险,使我市外向型企业不断适应国际贸易的新形势新规则,增强其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我中心拟于2016年11-12月间例行举办出证认证综合业务及相关涉外适用法律事务2016第3期培训,具体培训活动安排如下:
已在我中心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但未参加过培训未取得手签员资格的企业办证人员,以及其他有培训业务需求的企业人员等。
1、一般原产地证和优惠原产地证申办程序讲座、答疑、考试和颁发手签员资格证书;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书》适用范围及申办要求;
3、办理领事认证业务;
4、ATA通关单证册;
5、经贸摩擦应对;
6、国际经贸风险规避及商事争议解决多元化。
含考试,共两天。
拟于2016年11-12月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产地证”注册企业每人预缴食、宿及交通费900元,授课等其他费用免,多退,少则由中心承担。
其他企业每人预缴食、宿及交通费1600元。
请于培训前,将培训费和报名回执交我中心,或转账至中心账号(汇款时注明公司名称,请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并将报名回执传至邮箱。
账户: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东单支行
账号:010909450001201110103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308室(外交部东侧)
电子邮箱: flc@ccpitbj.org 北京贸促会出证认证群QQ:156994358
电话:65888550,15611816348 联系人:李维娜、罗静、张晶月
注册企业如有更换手签员等事宜,请同时与我中心联系。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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