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来源: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等国际经贸证明的单位需到我中心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
3.下载并填写《申请原产地证明书等涉外经贸证明企业注册登记表》;
4.对注册材料审核后,可能要求企业提交认为必要的有关材料。
贸促会对经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注册编号,负责对注册申领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通过,向其颁发《涉外经贸证明申领员证》。
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材料,贸促会将给予保护。
各业务窗口咨询电话:
企业注册登记和签发原产地证明书业务(2号、3号窗口):65125180
国际商事证明业务(6号窗口):65283824
代办领事认证业务(7号、8号窗口):65282824
领事认证汇款核款和财务收费(9号窗口):65221828
主任办公室:65277152
传真:65125403
办公地址:
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308室(位于外交部东侧)。
对外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四: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30--16:30。
星期五: 上午 9:00--11:00, 下午 不对外办公。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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